1.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给付系数,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不同对应如下: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小于等于40周岁,则给付系数为160%;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41周岁且小于等于60周岁,则给付系数为140%;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61周岁,则给付系数为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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